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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开展2007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粤建注发[200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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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省2007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注册范围

  凡2007年7月前注册期满,需在原单位延续注册的二级注册建筑师与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属办理延续注册范围。

  二、提供材料

  1、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证明材料(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的继续教育记录,继续教育记录查询地址:http://www.gdzczx.com/education/);

  3、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至申请注册时聘期不得少于1年及有受聘者签名和单位盖章);

  三、办理程序及时间

  登陆我中心网站(http://www.gdzczx.com/),点击网站首页右边的 ,在打开的页面里再点击进入二级建筑、结构工程师管理系统,根据提示及要求填写的字段进行网上申报注册。填写完成并在网上提交资料后,根据提示打印注册申报表(一式两份),携带该申报表及其它要求提交的资料,于2007年5月25日前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延续注册。

  四、其它事项

  1、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需补齐所需继续教育学时后才能进行延续注册。

  2、注册有效期届满后不申请办理延续注册人员,其注册证书和执业专用章自动失效,不能再进行相关业务。

  3、申报注册材料须按A4纸规格整理,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4、申报延续注册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名称及工程设计证书号发生变化时,须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5、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

  网址:Http://www.gdzczx.com

  E-mail:szczx@gdcic.net

  联系电话:020-83771003

  联系人:苏振辉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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