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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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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07〕5号)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200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2,23日举行。

  二、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三、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四、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则》(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

  五、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六、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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