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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人发[2008]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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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建设局(建委):

  现将 2008 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根据 2008 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 关于 2008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导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办市函 [2008]606 号), 2008 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专业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0 分 60 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20 分 62 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公路工程 均为 120 分 62 分
水利水电工程 62 分
市政公用工程 62 分
建筑工程 62 分
矿业工程 62 分
机电工程 62 分

  二、 2008 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5326 人(含两年累计全部科目合格),核发合格证书;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增考其它专业的考试合格人员 1049 人,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全部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广东省人事厅网站上,网址: www.gdrst.gov.cn 。

  三、考生可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 www.gdkszx.com.cn )查询本人成绩。

  四、请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根据上述合格标准、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将有关人员材料(含报名发证登记表、相片、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等)于 12 月 25 日前 直接报送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协助做好合格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附件: 广东省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共 6375 人)

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建设厅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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