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考 [2009]129 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10 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09 〕 73 号),现将我省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 2009 年 12 月 28 日 9:00- 2010 年 1 月 29 日 17:00 。
全省考生(深圳除外)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 www.gdkszx.com.cn )进入我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 1 。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事局考试机构决定后公布。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网上交费完成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省直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填表、交费后,将打印的《报名发证登记表》和报名相关材料一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自行到省人事考试局提交报名表及相片等相关资料。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报名资料先行审核。报名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即 2010 年 2 月 8 日前 )向省人事考试局上报报名人数汇总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文件 7 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合格人员报名资料送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复核。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5 月 8 日 |
上午 9:00-11:00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下午 2:00-5:00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5 月 9 日 |
上午 9:00-11:00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下午 2:00-6:00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三、考试方式
(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为合格;参加 2 个科目考试的,当年全部通过为合格。
(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在作答前要仔细阅读专用答题卡首页注意事项,并按相关要求作答;其余 3 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 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草稿纸由考点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 7-20 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 www.gdkszx.com.cn )用 A4 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也可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四)收费
根据粤价〔 2001 〕 52 号、粤价函〔 2001 〕 237 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 65 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照粤价函〔 2001 〕 237 号文的要求,按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五)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及考试大纲事宜,请查询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通知。
附件: 1. 2010 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2. 2010 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3. 2010 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 2010 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1
2010 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报考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四科”):
1. 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或 1970 年(含 1970 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 3 年。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二、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者,可免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报考级别为“考二科”):
1.1970 年(含 1970 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 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 15 年。
4. 从事监理工作满 1 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 2009 年 12 月 31 日 。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 2010 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用 A4 纸从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 2 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 A4 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 3
2010 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 别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21.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2. 考二科 |
01 |
监理工程师 |
3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4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4. 考四科 |
01 |
监理工程师 |
1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2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3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4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说明:
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填表”。
2. 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 PTMIS )》对应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