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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执业资格考试费差额退费的通知
粤建注发〔20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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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批复的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新收费标准,我中心从10月21日开始分批退回超出新收费标准的考试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我中心开展第三批退费工作。请各位考生申领退回2016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执业资格考试费差额费用。

二、请各位考生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的“考试管理”栏目的“考试退费申领”模块(网址:http://www.gdzczx.com/piaoju/tuifei.aspx),详细填写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开户银行和帐号、开户支行名称、银行行号、联系人手机等信息,并提交退费申请。其中银行帐号与考生报名时使用的缴费帐号可以不相同,但必须是考生同名帐号,否则无法办理退费。开户支行名称和银行行号请向开户银行咨询后填写。

三、请各位考生于2017年1月20日前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我中心在收到申请后将尽快组织办理退费。

四、在第二批退费工作中,仍有部分考生未申领退回2016年度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费差额费用。请各位考生尽快填写相关信息和提交申请,我中心将优先办理。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7年1月4日         

附件:

2016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执业资格考试新、旧收费标准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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