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设局、质监局,市直各燃气企业:
现将《2008年度汕头市燃气行业安全整治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汕头市建设局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2008年度汕头市燃气行业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下发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文件精神,为扎实开展我市燃气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和燃气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及中心城区重点场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等工作,并结合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月”和“迎奥运”活动,市建设局、质监局联合开展了安全整治行动。本次整治工作从2008年4月下旬开始至2008年12月31日结束,重点整治非法和违规经营的瓶装燃气站点、整治未按检定周期检定计量器具行为、整治未经批准超区域敷设燃气管道、超范围供应管道燃气等。整治期间,市建设局、质监局联合对我市燃气行业开展了多次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一)成立领导机构。为搞好本次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我们成立了汕头市燃气行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燃气行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由市建设局王德声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建设局陈淑雄副局长、市质监局刘长法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建设局陈淑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建设局、质监局派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本次燃气行业安全整治的日常工作。各区县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燃气行业安全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订行动方案。市建设局、质监局联合印发了汕头市燃气行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各区县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相继开展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并结合各区县实际情况,制订符合各区县实际情况的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目标、范围、要求、时间以及分工等,为燃气安全整治行动制定了周密的计划。
(三)召开动员大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于5月13日召开了市燃气行业安全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市建设局陈淑雄副局长作了动员讲话,会议强调本次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并对此次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随后,各区县建设局也先后召开动员大会,布置了相关工作。
二、全面开展清查行动,整顿燃气市场秩序
在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市、区县燃气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采取检查、巡查等措施,全面开展清查行动,有效整顿燃气市场秩序。据不完全统计,安全整治期间共出动1800多人次,整改安全隐患110多处,取缔非法燃气销售点274个,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8份,暂扣钢瓶1203只,没收非法充装工具8套,罚款3.6万元。
(一)对储配站进行全面检查工作。整治期间,市建设、质监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共出动60多人次,对中心城区16个储配站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定时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大对各储配站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效果显著。经检查,各储配站均设立了分瓶点、钢瓶待检区和报废区等,大部分能够按规定充装自有品牌专用瓶和托管瓶,自觉报废废旧和不合格钢瓶,按期送检过期未检钢瓶,并采取灵活措施与用户置换钢瓶,杜绝废旧和不合格钢瓶的流通。但也有个别储配站违反规定,充装过期未检钢瓶,共查获充装过期未检钢瓶行为气站3家,暂扣过期未检钢瓶27只,并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规定,分别处以1—1.6万元罚款。市质监局也依法查处2家充装过期未检钢瓶和燃气欠量气站。
非中心城区各燃气安全整治领导小组相继采取措施,对辖区内燃气安全进行整治,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燃气安全生产。澄海区共检查14家燃气企业,查出安全事故隐患6处,下发整改意见书3份。潮南区结合燃气安全评估,对区内12家燃气企业进行检查,共发出整改通知书12份,落实整改措施43项,针对个别气站存在安全距离不足、消防水池不配套等问题,落实企业投入资金100多万元进行整改。潮阳区建设局联合质监局对辖区内燃气储配站进行了全面检查清理整治。
(二)对燃气销售点进行地毯式检查整治。在市组织全面检查的同时,各区县也迅速开展燃气整治行动,根据分工职责对辖区内燃气销售点进行地毯式检查,并对非法燃气销售点和违规储瓶库进行清理取缔。5月下旬起,金平区对区内燃气销售点进行了检查整治,共检查燃气销售点150家,抽查125家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现场通知并整改隐患26处,查扣过期未检钢瓶9只。龙湖区联合燃气企业对辖区内的所有有证燃气销售点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管理整顿和隐患排查,在第二阶段进行了三轮120多家次的重点检查,对18家仍出现安全隐患的销售点进行严厉警告,暂扣过期未检钢瓶17个;共清查可疑非法销售点110多处,取缔39家,查扣气瓶230多只。濠江区开展燃气安全整治工作以来,共组织检查8次,出动检查人员120多人次,检查销售点80个次,排查安全隐患26处,取缔非法燃气销售点18个,暂扣钢瓶24只,没收非法充装工具8套。澄海区查扣违规经营钢瓶861只。潮阳区取缔非法燃气销售点37个,没收废旧气瓶62只。潮南区结合燃气销售点经营许可延续工作,办理销售点经营许可延续手续151个,取缔非法燃气销售点180个。南澳县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对燃气销售点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市质监局对中心城区12家有欠量违法行为的销售点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规范管道燃气建设管理。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以及《关于核定汕头市市区现有管道燃气企业供气区域的通知》(汕府建〔2002〕151号)等文件精神,对各管道燃气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超区域敷设燃气管道、超范围供应管道燃气等违规行为,确保各管道燃气企业在各自的供气区域内依法依规经营。整治期间,各管道燃气企业开展了自查,并组织对燃气市政管网、庭院管网、入户管网、管线安全阀等进行查漏除锈,检查市政管线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立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遭受破坏等工作。通过整治清理,坚决杜绝管道燃气企业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避免各管道燃气企业之间恶性竞争,进一步净化中心城区管道燃气市场环境,完善各种管道设施,确保管道燃气的使用安全。
三、结合其他相关安全活动,加强燃气安全监管
燃气安全整治期间,我局结合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督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监管。
(一)组织“安全生产月”检查。整治期间,市建设局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25日至27日联合市燃气协会对中心城区各燃气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对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燃气企业进行抽查。着重从气站统一记录表格使用情况、气站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情况、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及完好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情况、钢瓶充装检测情况、闭路监控安装情况等八方面进行检查。从检查整体情况来看,各单位均能重视燃气安全生产检查,自觉查找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检查设备设施,定时开展事故应急演练,认真执行钢瓶充装前检查制度。但检查也发现,我市部分气站还存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进出站管理不严、设备设施保养不好、未严格执行钢瓶充装前检查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建设局立即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并落实专人跟踪。
(二)积极开展燃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督查工作。为加强首届粤东侨博会和全省海洋会议期间燃气安全生产,结合我市燃气行业安全整治工作,市建设局于去年11月上旬组织对燃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查。市、区建设部门联合组成两个督查组,分别对各区县及企业的燃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要求各单位在开展燃气行业安全整治基础上,再次认真组织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监管一抓到底,及时消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防范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三)开展燃气行业安全整治检查督导工作。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燃气行业安全整治行动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强化燃气市场监管,去年12月下旬,市建设局与质监局联合组成了检查督导组,在市建设局副局长陈淑雄的带领下,重点对市直燃气储配站进行了抽查,并对潮阳、潮南和澄海区的燃气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检查督导组听取了受检单位2008年度燃气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检查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了部分燃气企业。检查发现,各单位都认真按照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整治工作。特别是澄海区建设局的燃气整治工作做到有思考、有试点、有突破,既全力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又开展了经常性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排查、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检查督导组对受检单位提出了指导性意见。通过检查督导,使各单位在做好安全生产的同时,总结经验,查漏补缺,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注重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把安全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学习讲座、开展安全用气有奖竞答等形式,提高企业生产及居民用气安全意识。
(一)举办燃气安全知识讲座。在召开市燃气行业安全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之后,同时举办了安全知识讲座,请市质监局叶扬、王继功两位科长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法规知识进行了辅导。通过学习,使燃气从业人员进一步掌握了操作要领和法规知识,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提供规范、安全的燃气服务。
(二)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结合本次安全整治行动,印制了大量宣传资料,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积极组织专家参加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咨询人次达4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近200份。各区县建设局联合有关燃气企业,把咨询活动延伸到村居,发放宣传资料22000多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举办安全用气有奖竞答活动。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气”意识,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汕头市建设局、汕头市燃气协会和广东得源石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举办“得源石化杯”安全用气有奖竞答活动,于6月26日同时在《汕头都市报》、汕头建设网和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刊登安全用气知识和安全用气有奖竞答问卷等。问答活动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30名,活动得到广大市民、网民的积极响应,共收到竞答问卷 2811 份(其中网上答题2268份、剪报答题543份),有效问卷2326 份,有效答卷率为 83 %。参与竞答者除本省本地市民外,还有福建、江苏和北京等10多个省市的热心网民积极参与,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五、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安全整治,我市燃气市场秩序得到好转,过期未检和报废钢瓶的流通得到了有效遏制,燃气非法经营现象得到了有力打击,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瓶装燃气市场安全管理形势依然严峻。目前仍然有部分过期未检测或报废钢瓶在市场上流通,充分说明我市燃气行业安全形势依然严竣。过期未检或报废瓶主要存在于我市潮阳、潮南、澄海区和南澳县以及中心城区的农村片区,随时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深化燃气安全整治,净化燃气市场主体和市场环境,全面实施公用瓶制度,杜绝废旧和不合格钢瓶在市场流通,彻底消除这一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区域监管手段不协调。由于毗邻我市的揭阳、潮州等地区并未开展燃气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且我市各区整治力度不平衡,造成整治期间,出现个别过期未检和报废钢瓶流窜到其它地区充装的现象,给综合整治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难度,从而影响了综合整治的整体效果。
六、今后工作意见
(一)深化燃气行业整治工作,确保燃气使用安全。继续深化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加大对充装过期未检钢瓶和报废钢瓶行为的清理力度。采取定时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大对各储配站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区县要加大对燃气销售点清理行动的领导、组织、协调与执法力度,继续对辖区内非法燃气销售点和违规储瓶库进行清理取缔,杜绝废旧和不合格钢瓶在市场流通,彻底消除这一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鼓励设置瓶装燃气供应站,逐步实现瓶装燃气经营模式转变。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汕府〔2006〕57号)精神,对原设置在住宅楼下的燃气销售点加强监管,并通过鼓励燃气企业设置瓶装供应站,逐步实现瓶装燃气经营模式转变。
(三)继续推行燃气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现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全面持证上岗。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燃气行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粤建科函〔2006〕536号)精神,从事燃气行业的11个工种均须持证上岗,市建设局将继续开展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村片区安全用气意识。由于农村地区的废旧和不合格钢瓶流通率高、流通量大,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下,把“安全用气”知识送进千家万户,把推广公用瓶作为规范瓶装燃气市场的一件大事来抓,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广使用品牌公用瓶,督促全市各燃气企业积极与农民置换合格钢瓶,防止废旧和不合格钢瓶的流通,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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