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旧城区改造办公室组织机构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市旧城区改造办公室(加挂市拆迁管理办公室牌子),副处级事业单位,赋予行政管理职能,归口汕头市建设局管理。内设秘书科(加挂财务科牌子)、计划建设管理科、房屋拆迁管理科 3个职能科。
二、主要职责:
(一)编制旧城区改造总体方案和改造的年度计划;
(二)组织改造项目的前期摸查、规划与经济成本测算,配套改造项目的有关优惠政策,报市政府批准;
(三)组织重点改造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监督检查改造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四)统筹安排旧城区改造补助专款,负责旧城区改造周转房及其他配套用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旧城区改造拆迁户申请政府补贴出售住宅的审查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六)协调各旧城区改造办公室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七)负责城市房屋、市政建设工程和道路拓建拆迁的组织管理和检查、监督;
(八)负责《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和《房屋拆迁工作证》的审查、核发;
(九)处理房屋拆迁纠纷的调解、裁决以及人民法院强制搬迁;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科主要职责:
负责办公室政务、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文电处理、资料综合、起草重要文稿、新闻宣传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文书档案管理;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及财务管理;负责统筹安排旧城区改造补助款并监督使用;负责收取旧城区改造管理费、拆迁管理费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负责安全保卫、保密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计划建设管理科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旧城区改造总体方案和改造的年度计划,委托规划设计部门编制片区改造的详细规划;组织改造项目的前期摸查和经济成本测算;负责起草改造计划文书,配套改造的有关优惠政策;监督改造项目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负责改造项目的有关数据统计工作;负责临时周转房小区的建设、管理及维修;负责改造单位周转房储备审核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房屋拆迁管理科主要职责:
负责城市房屋、市政建设工程和道路拓建拆迁的组织管理和检查、监督;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及《房屋拆迁资格证书》;负责房屋拆迁工作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核发《房屋拆迁工作证》;审查批准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起草拆迁公告文稿;检查监督拆迁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和按约回迁安置住房;负责审查拆迁户申请购买出售住宅指标的资格条件;负责协调侨房撤管安置腾退工作;负责起草城市房屋拆迁的有关法规政策及宣传工作;负责房屋拆迁工程纠纷案件的调解、裁决;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房屋拆迁管理法规的修订工作;负责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