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办部门:潮南区建设与城管局建筑管理股,电话:87909156。
二、申报人:建设单位。
三、申报条件:
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含2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或概算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构筑物、市政工程等永久性建设项目;投资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筑装饰、建筑幕墙、轻型房屋钢结构、建筑智能化系统、环保、消防等专项工程,拟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已办理立项、征地等手续,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出具建筑红线图及规划设计要点。
四、办理程序:
(一)申报人在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前,向建筑管理股申领《工程勘察设计许可证》。申领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勘察设计许可证申报表》;
2、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
3、土地使用证件;
4、建筑红线图及规划设计要点。
(二)潮南区建设与城管局审核合格后,发给《工程勘察设计许可证》。
(三)申报人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15天内,将合同文本送潮南区建设与城管局备案。
五、办理性质:核准。
六、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七、办理依据:《汕头经济特区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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